2018年2月8日,省住建厅印发《2018年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》,公布2018年14项重点任务:一是做好顶层设计,完善相关政策。提出要制定我省实施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(GB/T51129-2017)规定,进一步细化我省装配式建筑技术路线和发展时间表,先推广成熟的构件,如梁、楼板等水平构件和内隔墙、外挂墙等非承重竖向构件,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,推动竖向受力构件装配式。专业技术人才多、科研能力强的大企业、大集团先行先试。二是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。全年全省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600万㎡,其中福州市240万㎡、厦门市120万㎡、泉州、漳州市各65万㎡、三明、莆田、南平、龙岩、宁德市各20万㎡、平潭综合实验区10万㎡。三是修订装配式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指导意见。四是加快建成产业基地。在实现全省基地全覆盖的同时引导理性投资,支持对设计、生产、施工全过程具有较强统筹能力,有专业技术人才、有经济实力的建筑业企业投资设厂。五是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。六是加快技术标准体系建设。鼓励行业社团和企业编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,增强标准有效供给。七是促进绿色发展。八是创新研发设计方式。九是提升装配施工水平。鼓励施工企业及时总结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,特别是施工安装成套技术、安全防护和质量检验技术,组织编制施工工法。十是推行信息化管理。十一是强化示范引导。十二是推进建筑全装修。十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力度。十四是建立保障和考核督查机制。(建筑业处
产业办)
(来源: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)